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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3月12日訊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“廣大興28號”漁船案,臺灣屏東地檢署起訴菲律賓8名涉案海巡隊員,屏東地方法院傳喚沒到案,上月底對8人發佈通緝。
  屏東地檢署表示,去年8月7日依一般殺人罪(homicide)偵結起訴涉嫌下令開槍的菲律賓巡邏艦指揮官及開槍的7名隊員,沒有求刑,但要求從重量刑。
  依臺灣法令,一般殺人罪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,到最重的死刑或無期徒刑。
  屏東地檢署說,基於司法互助,當時,菲國司法調查單位公開調查結果,傾向以菲國刑期12年至20年的一般殺人罪(homicide)起訴8人,屏東地檢署去年已將起訴書送給菲國,但到現在,該署還沒有收到菲國任何有關起訴的文件或通知。
  屏東地方法院表示,去年9月受理屏東地檢署起訴書後,依法傳喚被起訴的8人,去年10月通知書送達菲國,要求當事人於今年1月8日到庭說明,去年11月25日接到“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”的公文,指通知書已送達菲國相關單位。
  屏東地方法院指出,由於菲國一直沒有回覆,因考慮被告人在海外拘提不易,今年2月27日正式對8人發佈通緝,殺人罪追訴期為30年,通緝身份延長期限1/4為37年半,追訴期到2051年5月8日止。
  被通緝的8人為菲律賓MCS-3001號巡邏艦指揮官Arnold Dela Cruz y Enriquez及隊員Edrando Aguila y Quiapo、Mhelvin II Bendo y Aquilar、Andy Gibb Ronario Golfo、Richard Corpuz y Fernandez、NickyRenold Aurello、Henry Baco Solomon及Sunny Masangcay y Galang。
  被掃射身亡的“廣大興28號”漁船船員洪石成女兒洪慈綪表示,去年底他們到菲律賓開庭1次,到現在沒有任何消息,她覺得菲國在拖延,希望臺灣當局能夠積極點,讓案子趕快有個結果。
  “廣大興28號”漁船去年5月9日遭菲律賓巡邏艇開了100多槍掃射,船員洪石成死亡,雙方展開司法調查,菲國接受家屬要求公開道歉,同時賠償受害者損失,至今司法方面還沒有結果。
  責任編輯:劉強  (原標題:臺灣“廣大興”漁船案臺灣方面通緝菲律賓8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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